近日,南阳市编办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精神,围绕三个方面继续开展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新明确12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市直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一是认真做好指定地方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精神,组织市国土、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对照取消目录逐项说明情况,要求对存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上级清理规范事项的对照执行。对照今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清理规范的1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河南省政府清理规范的3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结合南阳市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逐一核对,与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相同和类似的坚决参照上级决定执行。
三是认真做好新承接项目的梳理审核。对新承接的省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逐项梳理,对其中存在的中介服务事项严格对照法律法规等设置依据及清理规范标准进行审核,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清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