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将成为财政预算、核拨经费、入编审核的重要依据。
一是进一步完善系统信息。为确保各项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对数据库的后续管理和维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区直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各单位数据库信息。
二是及时更新系统信息。要求各单位对发生变化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报区编办,区编办每月末与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接各单位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做到 “随查随有,详细真实”,实现对信息系统的同步动态管理。
三是实施通报制度,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对逾期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信息的单位,区编办定期进行通报。四是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把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入编审核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宛城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