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编办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各类
证明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县区编办积极落实省、市政府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工作安排和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
社旗县编办第一时间深入到县直单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等20余个基层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深入调研。在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县编办会同相关部门以各单位的权责清单为依据,对各项证明事项严格审核,深入研究论证,全面梳理各部门在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确保证明名称规范准确、用途清楚、设定有依据。此次清理规范梳理出来的各类证明109项,其中保留91项,取消18项。清理规范后确需保留的证明清单已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西峡县编办认真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安排专人专岗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西政办〔2017〕75号),进一步明确清理工作目标、范围、原则、实施步骤等内容。充分调研掌握并核实需要开具各类证明情况和盖章环节,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填报情况、设置依据等内容进行逐条审核。经过部门自查、编办审核,共上报证明117项,取消4项,保留113项。目前,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的证明清单已经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监督,并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需要开具的证明公开透明,只减不增。
新野县编办共梳理出来各类证明84项,其中保留77项,取消7项,并将全县保留的各类证明和手续编制成证明、盖章类材料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从证明、盖章类材料名称、法定依据、主要用途、受理单位、办理流程、示范文本等方面予以规范,计划通过网站和便民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布,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了便利,真正让群众体会到改革的获得感。
方城县编办召开政府24个组成部门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文件精神,集中清理规范政府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在办事环节中存在的各类证明,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格证明,对依法依规保留的各类证明实行清单化管理,凡未列入清单的各类证明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经严格审核、汇总统计,需要清理的证明6项,继续保留的证明78项,精简比例为7.1%,已经在省平台公示,并及时对清理规范结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宛城区编办对现有证明进行了二次清理,杜绝证明清理压缩比例过低问题,力求严格在改革主线精神的引领下,尽可能的精简证明比例。紧紧围绕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将全区精简证明比例从3.7%提升到57%,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