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编办扎实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问题整改工作
为切实解决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卧龙区编办严格按照市编办《关于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宛编办[2015]84号)文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市编办《关于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宛编办[2015]84号)下发后,区编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区编委会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把此次机构编制核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立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并传达了省市文件精神,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整改方案,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逐一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直各单位,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是建立联合审核机制。为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有效落实,由区编办牵头联合区纪检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机构编制核查的组织、指导和核查工作,保障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及时整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对集中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通过与各单位沟通协调,了解具体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并制定了《机构编制核查情况反馈意见》,提交编办主任会议进行专项研究通过后,向各单位逐个发放《机构编制核查情况反馈意见》,反馈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督促各单位限期抓好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整改方案,加盖公章一把手签上字上报区编办。
四是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明确各区直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消极应对的我办将下发督办函,并派督导组跟踪整改,将按照《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卧龙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