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部门财政决算编审质量,真正厘清各预算单位编制人员情况,确保财政部门与编制部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日前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部门决算中编制人员基本情况核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财政部门上报的编制人员基本情况,必须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文件核定的数额上报。县区财政部门主动对接县区编办,提供县区编制人员真实情况,核准县区编制人员总量及分单位编制人员底数,邀请县区编办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做好我市2017年的部门决算编审工作。这是我市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继人员工资统发审核后,又建立的一项机构编制人员约束机制,有力地提升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