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和2016年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夏广军出席会议并讲话,4个县区编办和市药监局、市交通局作交流发言。市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编办主任和负责综合工作的同志,市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2015年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显著提升、履职尽责强化执行的能力显著提升、强素质树形象抓队伍的水平显著提升。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呈现出的“高、难、严”三个特点。“高”,即站位高、要求高。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编办主任会议上,张纪南主任对当前机构编制部门如何适应新形势提出了“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贯彻五大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向中央看齐意识”五个方面的要求。今年初,穆为民书记在我办视察“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设时告诫我们,“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要与中央保持一致,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党员干部”。“难”,即难点多,落实难。经济新常态下,一些领域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潜在风险依然存在;机构编制管理的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严”,即纪律严、规矩严。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进程逐步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逐步完善,已出台的条例规定的约束力和操作性逐步增强,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手段也逐步完善,追责也越来越严。
会议强调,在新形势下,面对机构编制工作“高、难、严”的三个特点,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眼构建发展新体制,做到“四个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和权责制度建设。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巩固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巩固和完善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制度,在做好权力“减法”的同时,做好政府监管和服务的“加法”。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完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评估工作,配合做好生态、司法、功能区等领域体制改革。三是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促进公益服务能力水平整体提升。四是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大控编减编力度,创新办法手段,着力健全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用编评估、专项核查、问责追究、“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等五项机制,切实管住管好、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同时,夏广军同志在讲话中着重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编办自身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市、县区编办都要从机构编制事业加快发展的高度,围绕筑牢思想根基、提升能力素质、转变工作方式“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完成全年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