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编办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编办,对全市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核,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严格职能分类。按照省编办明确的行政职能范围,组织各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承担的具体行政职能进行细化,按照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进行分类梳理统计。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根据简政放权和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结合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结合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结合部门权责清单”的“三结合”工作原则,对各单位报送承担的行政职能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核。
三是严格核实统计。对审核确定承担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根据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全部职能情况,划分为完全或部分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机构,并对经费形式、机构规格、编制数、是否参公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统计,为下一步推进改革打牢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