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难”问题,按照上级部署卧龙区编办迅速行动,细化措施,共清理规范各类证明115项,其中保留了31项,取消了84项,进一步优化了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编办《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宛龙政办明电〔2017〕13号))下发后,区编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区编委会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把此次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立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并传达了省市文件精神,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逐一下发到各区直单位,实现了工作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把单位、本系统在行政审批、服务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以及需要为群众出具的其他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一项一项弄清楚。做到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依法、依规彻底清理。各部门梳理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召开部门、基层组织、企业、群众座谈会进行研究论证,编制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的证明清单。对确实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区编办,由区编办联合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审定,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是及时公布证明清单。证明清单清理后,依托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同步在卧龙区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各单位涉及的证明事项,进一步取消各类无谓证明,确保需要开具的证明只减不增,以制度保障治理违规证明工作常态长效。
卧龙区编办